近期运营公交车恶性事故应引起有关部门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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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 |
2006-10-28 14:31:33 |

10月1日13时55分,重庆市沙坪坝区一辆满载乘客的711公交客车在行驶至石门大桥时突然冲出桥栏,坠落到桥下30多米的平地,酿成50人伤亡的特大交通事故。重庆市政府1日晚些时候确认,发生在嘉陵江石门大桥的车祸造成了29人死亡。另据CCTV-4在播报中称:“根据公安部门现场初步勘查分析,这起特大事故有可能是驾驶员自杀行为所致。”
此前不久牡丹江市也发生了公交车“失火”的重大事故,21日7时30分左右,牡丹江市12路公交车行驶中突然起火。火灾造成5人死亡,2人重伤。经公安机关勘验,车内的5具尸体有4具尸体已查清尸源,另一女性尸体身份不清,调查组认为此死者应为携带危险品上车的陌生女子。9月22日据QQ首页新闻频道报道:初步调查表明,一女子乘车时携带的装有汽油、鞭炮的编织袋突然燃烧导致了火灾。事发前有乘客喊汽油味重未引起司机重视,车上一名逃生乘客介绍,在行驶过程中,突然听到两声巨响,之后汽车起火,乘客纷纷涌向车后门逃生。另有消息称,该女子系自杀行为。
我们注意到事故折射出(案件)的原因已不是单纯的交通事故,而是人为的自杀式的反社会的报复犯罪行为了,这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如何把公共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减少或尽量避免此类恶性案件,确保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还有许多工作要做。两起事故的直接肇事者或犯罪嫌疑人一是司机另一是个体跑线的中巴车主的妻子,那么,一方面我们交通客运部门的领导如何把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未雨绸缪及时疏导矛盾,尽可能提前化解防止矛盾激化就是十分重要的了;另一方面,我们的公安内保工作应做到明察秋毫,及时掌握危及公共安全的苗头,及时掌握犯罪信息,发现犯罪动向,以有效制止犯罪的实施;还有就是走群众路线依靠群众,扩大宣传提高司乘人员和乘客的防范意识,也是十分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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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
徐登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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