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技术工作流程(试行)》和《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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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 |
中国法律网 |
发表日期: |
2006-12-22 10:49:40 |
3.需要专线网络传输,应依托检察专线网并符合高检院有关安全保密标准。 4.信号传输应保证图像质量和控制信号的准确性。本地模拟传输时,图像质量不低于四级;网络远程传输时,图像分辨率不低于352×288,帧频不低于25帧/秒,且不能有马赛克效应。 (四)控制部分要求 1.控制设备应放置在独立的机房内,以方便操作,保障安全。 2.摄像机、镜头和云台等操作应能够远端控制。在网络条件下,系统应实现授权、录制、播放和备份的远程操作控制。 3.系统应能手动切换或编程自动切换,对所有的视频输入信号在指定的监视器上进行固定或时序显示。 4.图像应有同步的时间码显示。 5.系统应具有前端与控制端音视频交流和指挥功能。 6.系统应在前端与控制端具有文字传输功能。 7.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应能对前端音视频信号进行监测,并可对每一路音频信号进行滤噪和放大处理,可对每一路视频信号的亮度、色度和对比度等参数独立控制。当音视频信号丢失时,应能及时发出报警,并能给出信号丢失的报警信息。 8.系统应在市电中断时具有记忆功能,能对所有编程设置、摄像机号、时间和地址等信息予以保留。 9.系统可以通过局域网或检察院专线网实现实时传送录音录像资料,具有文字传输等功能。 10.根据要求设置相应级别口令的操作权限,用户可以通过局域网和检察专线网调阅录音录像资料。 11.系统其他功能配置应满足使用要求和冗余度要求。 (五)记录显示部分要求 1.系统应能清晰显示摄像机所采集的图像。 2.系统存储的原始数据文件应全程加密,具有不可更改性;文件输出到光盘时应集成自动播放软件,使录音录像资料回放具有通用性和可操作性;同时系统应具备将加密数据格式转换成.WMV、.AVI、.ASF、.MPEG、.MOV或.RM等通用存储格式的功能。 3.系统存储过程中应具有重点标记功能。 4.光盘集成的自动播放软件可以在计算机上实现资料自动回放,并应具备连续快进快退功能、任意时间点检索播放功能、重点标记检索功能和时间进度显示功能。 5.在所有音视频通道处于记录状态下,单路监视、回放图像画面中的信息不应有明显的缺损,物体移动时图像边缘不应有明显的锯齿状、拉毛等现象。 6.声音回放效果应与视频信号实时同步,回放任意时间段的音视频记录,不应有明显的不同步现象。回放的声音要反映原声,音质不失真。 二、系统设备配置与相关技术参数 (一)前端设备: 摄像机可选用数字摄像机,如:3CCD摄像机、单CCD摄像机,或超高清晰CMOS摄像机。临时场所使用的摄像机可参照固定场所摄像机的要求,也可使用摄录一体机。 1.摄像机的主要技术指标: 视频标准:CCIRPAL 有效像素:42万以上 分辨率:>470线 照度:2.0Lux(F1.4) 白平衡:自动/手动可切换 信噪比:>50dB 输出阻抗:75Ω
自动电子快门补偿 2.控制解码器的要求: 云台控制:除了基本控制外,还应具有变速控制、预置位设定功能 镜头控制:变焦、聚焦、光圈预置位设定功能 接口:RS422/485或RS232/485 3.拾音器的技术指标: 采用电容式或驻极体式拾音器。灵敏度在-80dB到-30dB之间、频响范围不低于20Hz-20kHz之间的指向性或全向拾音器。 (二)传输部分: 在前端设备和中心控制端设备之间,应选用视频同轴电缆、音频屏蔽电缆和信号控制电缆联接。 1.视频同轴电缆应达到如下指标: 特性阻抗:75±2Ω
衰减特性:2.2dB/100m最大5MHz 低烟、无卤、阻燃。 在电缆敷设中不允许有中间接头;电缆过墙/楼板要开孔,在电槽井/墙内须有防火隔障。 2.控制电缆应达到以下指标: 最大DC环路阻抗:110Ω/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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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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