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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布《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新闻来源;
法律网 发表日期: 2006-12-26 9:21:37
  中国交通部日前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明确,三种违规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行为将被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三种行为分别是:

  (一)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

  (三)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

责任编辑: 
阿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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