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号:

  密码: 验证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首页>>最新法律>>部委规章>>正文
卫生部:先救人后收费 欠费不是医院拒救理由
新闻来源;
现代快报  发表日期: 2007-3-31 9:12:40

 据新华社北京330日专电,对需急诊抢救的患者要坚持先抢救、后缴费原则,坚决杜绝见死不救等违规违法行为。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在此间召开的2007年医院管理年暨全国医政工作会议上强调。

马晓伟说:对需急诊抢救的患者要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

马晓伟同时指出,医院急救欠费问题确实比较严重,但这并不能成为医院拒绝救治病人的理由。医疗机构应争取政府部门的支持,制定医疗机构承担突发公共卫生等事件救治任务的补偿政策,妥善解决医疗急救欠费问题。他说。

此外,马晓伟提出,整顿和规范医疗执业环境、和谐医患关系还应坚持以患者利益为先,大力加强医疗服务管理;规范医疗事故鉴定,修订赔偿标准,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推行医疗责任保险,有效化解医疗纠纷;加强医院治安综合治理,开展平安医院建设等。

 

责任编辑: 
王洋
  相关新闻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人民法院执行造成转移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林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
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
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厦门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租金计算办法(试行)
湖南省省直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实施指南》的通知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河北省车船税实施办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
航空安全员合格审定规则
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遴选与培养实施办法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
广东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推荐新闻
:::::::: 关于本站 | 网站帮助 | 广告合作 | 本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给我留言 | 联系我们 |::::::::
廊坊市人大常委会主管
廊坊民主法制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