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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第四次常务会原则通过《廊坊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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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 |
廊坊日报 |
发表日期: |
2008-3-26 11:29:23 |
3月25日,省政府召开第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和原则通过了《廊坊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会议听取了市长王爱民关于《廊坊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情况汇报,省建设厅就审查情况进行了说明。廊坊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审批在全省是第一个,具有良好的开局作用。 省领导郭庚茂、付志方、杨崇勇、宋恩华、张和、孙瑞彬及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市领导王大虎及市规划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为:《廊坊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理念先进、布局合理、特色明显、质量较高,充分吸纳了万庄生态城规划、总体城市设计等既有的专题研究和专项规划成果,多次邀请知名专家进行技术咨询,并征询社会公众意见,体现了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体现了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一是规划立足于廊坊实际,着眼提高综合承载力。充分发挥毗邻京津的区域优势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在产业布局方面与京津优势互补,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与京津有效衔接,合理安排用地布局,着力拓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空间,保障经济房和廉租房建设用地,完善了市政环保、综合防灾规划,其城市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等规划内容科学合理。二是规划坚持城乡统筹、合理布局,保持和完善了主城区、开发区、万庄新区小三点组团式布局结构,提出了廊坊、固安、永清大三点组团式远景城市结构基本框架。三是规划坚持节约用地、集约发展。注重通过村庄改造安排城市建设用地,最大限度少占耕地,提出了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城中村改造、城郊村转变的规划目标和措施。四是规划注重挖掘和塑造城市特色。以建设城市河渠水系和完善绿地系统为基础,提出了“六廊九坊”的重要景观节点布局,为塑造富有特色的城市环境明确了目标和方向。五是增强了城市规划的刚性。明确了规划强制性内容,划定了适建区、限建区、禁建区范围,确定了城市道路红线、绿地绿线、基础设施黄线、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蓝线,并明确了规划控制要求。 会议认为,《廊坊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的编制、报批和审查过程符合法定程序,规划目标明确,内容、深度达到了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与相关规划进行了充分的协调和衔接,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在廊坊市按照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由省建设厅复核后,报省政府正式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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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
李东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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