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出台《廊坊市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 |
|
|
|
新闻来源; |
廊坊日报 |
发表日期: |
2008-4-8 11:12:38 |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强对我市住房建设的指导,结合我市“十一五”规划和《廊坊市规划区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依照“住房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的原则,我市出台了《廊坊市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按照该《计划》,2009年规划建设各类住房2.6万套,建筑面积245万平方米。《廊坊市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的规划区为廊坊市区,计划年限为2009年。2009年规划建设各类住房2.6万套。建筑面积245万平方米。其中,套型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住房2.2万套,建筑面积180万平方米,占住房总建筑面积的73%。(一)2009年商品住房建设总量为:建设商品住房220万平方米。其中新审批、新开工项目建设商品住房100万平方米,续建项目建设商品住房120万平方米。可建设2.3万套住房。(二)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为:1、2009年度规划建设经济适用住房0.32万套,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60平方米。具体位置见附表。2、2009年采取购、建等方式提供廉租住房250套,建筑面积1.25万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50平方米。 按照全市住房发展规划目标,《计划》中提出,适度增加住房用地供应规横,进一步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年度土地供应要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2009年度,市区规划区住房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为1300亩。经济适用住房用地为195亩,廉租住房用地19.5亩。其中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中,新增用地500亩,存量土地800亩。同时,加大闲置土地处理力度,积极促进存量土地利用。 据悉,为了保障计划的有效实施,有关部门将进一步明确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土地供应计划,确保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土地优先供应。同时,从规划源头加强管理:一是将“国办发[2,006]37号”文件中关于90平方米以下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所占比重要求,廉租住房配建比例在规划条件和选址意见书中予以明确,作为土地招牌挂出让的前置条件之一;二是在规划方案中增加套密度与净密度要求,并标明90平方米以下户型结构比例;三是严把审批许可关。另外,有关部门还将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管理。 |
|
责任编辑: |
李东伟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