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在沪承包经营一家婚介所后,假借婚姻介绍,竟自当“婚托”骗人钱财。3月17日,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伍文静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现年36岁的伍文静,是重庆来沪的无业人员。2007年4月至6月,伍文静化名“刘蓉”,在承包经营上海某婚姻介绍所徐汇店期间,先后介绍被害人龚某、杨某、陆某与一化名“刘莉”的女子相识并交往。
不久,伍文静利用上述被害人对“刘莉”的好感,在重庆市与三名被害人电话联系时谎称自己就是“刘莉”,并虚构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及腿骨折需要医药费等事实,分别要求他们将款汇入户名为刘蓉的农行金穗借记卡及邮政储蓄卡中,多次分别骗得龚某2.95万元、杨某2.06万元、陆某2000元。同年8月15日,伍文静被公安机关抓获。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伍文静在家属帮助下,退赔了涉案的全部赃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伍文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多次骗取他人钱财,共计5.21万元,数额巨大,依法已构成诈骗罪,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鉴于被告人伍文静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能退赔全部赃款,挽回了被害人的损失,故法院对其作出了上述从轻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