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仅有初中文化、曾经做过乡信用社信贷员的农民,在短短几年内竟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12万。案发时,仍有396名储户的515万存款未能兑现。11月30日,江苏省灌云县人民法院审结这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1983年,马某经村推荐到乡信用社信用站任三农信贷员,2005年被信用社解聘。马某以1.5‰月息和使用起来方便作为诱饵大肆吸储,有时甚至将月息提高到12‰、15‰、20‰ 。短短几年,吸收公众存款数额便高达2000万。存款被吸收来以后,马某利用存款买吊车、开门市,但都血本无归。1993年,马某的朋友潘某谎称自己和其他朋友接了一个三亿多的道路工程缺钱,从马某处骗去高息贷款本息合计204万元。
2006年6月2日,马某无力还钱的事实被储户发现后案发,6月28日,马某被依法逮捕。据审计,马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总额为2012.82万余元,其中兑付本金1490.3万余元,利息206.28万余元,未兑付存款总额为515.21万余元。